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医药电商行业也迎来了重大利好政策。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在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由此,继去年试点网上药店医保报销,放开医保支付限制之后,此次处方药的放开将打通医药电商的“任督二脉”,行业有望迎来爆发式发展。 “任督二脉”被打通 昨日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在线上药品经营者在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制度后,即可从事线上处方药经营。除了放开线上处方药经营之外。对于行业的准入门槛也有所放宽。 《办法》中指出“允许医药电商选择第三方物流配送”,破除了2005年颁布的目前医药行业执行基础法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提出的医药电商必须具备GSP认证的药品配送体系的限制;而“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的限制也于此次得以反抗,单体药店也可获准开展电商业务;此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审批权限也从国家药监局下放至省局层面。 据瑞银证券估算,线上处方药经营放开意味着医药电商的市场空间将从2000亿元的OTC市场扩展至近万亿的OTC+处方药市场,进而扩展至3万亿左右规模的大健康市场。随着新特药和慢性病用药等用药金额高、患者用药持续性强的优质品种的加入,企业在用户粘性和单客金额等关键指标上也将获得大幅改善。 继2007年6月金象网的上线拉开了我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的序幕以来,这7年时间里,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发展显得相对缓慢。与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从2007年的552亿元快速增长至2013年的1.8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高达7.8%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3年我国医药B2C规模仅为40亿元左右,尚不足我国医药流通市场的1%。 分析人士表示,过去7年中,允许网上销售的药品仅限于OTC产品,处方药无法在网上销售,且无法与医保报销对接。同时,由于处方药、医保、准入等政策限制,医药电商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较差,这使得企业的战略重点在于商业模式探索而非做大电商业务,从而限制了行业规模和增长速度。 其实药品作为一种标准商品,实际较为适宜网络销售。且与OTC药品客单价低、用户粘性差不同的是,需要长期规律性服药的慢性病用药,若采用电商形式销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流通环节的效率和患者取药的便捷性。 除了将极大便利消费者以外,不论对于监管部门亦或是医院来说,电子商务途径也能有效提升医疗体系运转效率。瑞银证券表示,一方面,相对于“医药工业企业—分销—医院或药店终端—患者”这样的传统配送链条,“医药工业企业—分销企业—网上药店—患者”的配送链条更容易监管。而且根据《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2015年年底前药监部门希望实现对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实施过程中,相对于数以十万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重点,对网上药店的电子监管也将更为容易。另一方面,在药品零差率的推广下,药品从医院的营利部门转为成本部门。在控制药占比的压力下,医疗机构也可能会产生处方外流的激励。 此前,禁止销售处方药和缺乏医保支付资质这两大政策壁垒一直是限制医药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随着去年年底,海南和上海先后试点网上药店医保报销,放开医保支付限制,在加上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允许处方药网上销售,医药电商的“任督二脉”彻底被打通,并有望复制近年来网络购物市场的迅速发展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