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发起条件:
1、必须双方互评的订单;
2、受理的时间范围为评价产生的30天内。
受理范围:
1、不合理要求:提供双方聊天举证号,证明评价者以中差评要胁为前提,利用中差评谋取额外钱财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评价。
2、买家胁迫:专业给中差评,且通过中差评获取额外钱财或不当利益给出的评价。
3、同行:与同行交易后给出的中、差评。
4、第三方诈骗:第三方诈骗所产生的评价。
5、泄露信息辱骂或广告:评价方擅自将别人的信息公布在评语或解释中,或出现辱骂或污言秽语,等损坏社会文明风貌的行为,淘宝网将删除评语或解释中中涉及辱骂、污言秽语、泄露信息或广告的内容,但是评价不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