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相信大家都知道,银行卡就相当于是我们的第二张脸。所以要好好保管它,国家法律也有规定,银行卡不得外借或者出售,仅本人持有。那么接下来就和开淘小编一起看看关于银行卡的使用权的问题吧!
20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银行卡售卖案,3名被告人从网上批量购进银行卡后,再通过淘宝网将这些银行卡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令人担忧的是,这些银行卡的身份证、密码、u盾、绑定的手机卡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银行卡也能正常使用。一旦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套用拿去办银行卡,就危险了。
生意
通过社交软件群和淘宝交易
26岁的彭某是湖南人,去年他来到昆明听说在网上卖银行卡能赚到钱后,也就走上了这条道,同样干这一行的还有3个老乡小伟、小德和小凯。去年6月,根据官渡区网安大队提供的线索,民警在新亚洲体育城一小区内将他们抓获。昨日受审的有3人,小伟的案件还未开庭。
被告人供述:他们通过社交软件和淘宝网发布银行卡销售信息,只要有客户需要,在社交软件上谈好价,客户就通过支付宝付款给他们。收到钱后,他们就按照客户所留的地址邮寄银行卡。
4人中,小凯的业务最大。一开始他与叔叔小德合作,每人出5000元本钱用来购买银行卡,赚的钱平分。
小凯供述,他平均每个月卖五六十套银行卡,从2014年开始至今一年半时间,他就卖了700多张银行卡,赚了10多万元。
价格
五六百元买进七八百元卖出
他们在网上卖的银行卡,也是花钱从网上购买来的,说白了他们就是“二道贩子”。在彭某的记忆里,他们以“银行卡”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找到与银行卡相关的社交软件号,就主动加对方为好友,问对方卖不卖银行卡?卖的话,对方就发一个淘宝网页面给他们,双方就在淘宝网店卖宝贝。其实是用宝贝来作掩护,等到发货时买卖双方都心知肚明,所交易的宝贝就是银行卡。他们与卖家没有见过面,银行卡都是通过淘宝从北京、浙江、河南、河北等地购进的。
昨日庭审时,被告人彭某说他们一般以五六百元的价格从网上买进一张卡,再以七八百元卖出去。
细节
银行卡信息都是真的
在淘宝上,他们将自己的店名取名为“大发财8877”、“凯迪克看店”等等,为逃避打击,用来在淘宝上注册的身份信息也是在网上买的,他们每一个人的名下都注册了三四个淘宝网店名,其目的就是一旦某个网店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怀疑,他们就立刻启用其他网店,继续交易。
在他们的淘宝店上,有的网店以卖双肩包作掩护,购买者在他们的网站上通过拍双肩包的形式进行交易。双肩包的价格都是固定的,假如一个双肩包标价几十元,为了达到七八百元的交易金额,购买者往往要拍十多个双肩包,才能完成交易。
他们所卖的银行卡,包括账号、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密码等信息。银行卡上的身份信息均为外省人,通过民警向银行查证的情况来看,这些银行卡身份信息都是真实的。但被告人也说不清楚,卖卡人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民警推测,这些用来开卡的信息可能是向他人购买的。
目的
买卡人形形色色
记者了解到,买卡人形形色色,有的购买人竟是出于好奇心。为证明所买的银行卡是否可用,一个购买者拿到银行卡后,拿出2000元社交软件红包做实验,用银行卡**,真的成功了;另一个购买者收到一张银行卡的网银登录密码和银行卡密码后,在卡上存了100元,发现这张卡和其他卡一样都能正常使用。
2014年,王某准备开个淘宝店。他就用600元向被告人开的网店买银行卡,过了3天,他果真收到了一张银行卡和一张开卡人的身份证及U盾。网店没开成,这张卡才没有派上用场。
罪名
3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公诉人称,彭某等3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手中还有数十张银行卡。
公诉人认为,买卖银行卡不但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之“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还可能因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彭某3人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3被告人均当庭认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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