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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猪旅行集市代订类商品管理规定变更,9月25日生效

      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飞猪拟修订《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标准》,明确代订类商品的相关管理规定。

      《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标准》变更后

      第一章 概述

      第五条 卖家提供特定商品代订服务的,应按以下规定发布代订信息:

      (一)卖家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列明真实准确的实际服务提供方全称。卖家违反该规定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二)卖家须确保实际服务提供方具备经营此类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反该规定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理。

      代订服务信息发布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一、“特定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特定商品 ,是指发布在“包车”、“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服务”、“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旅行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

      第三章 旅拍类商品发布规范

      第十六条卖家发布商品详情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四) 卖家发布“预订须知”信息,应明确描述买家预订商品时需获知的所有信息。

      第四章 美食类商品发布规范

      第二十一条 卖家发布商品详情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四) 卖家发布“预订须知”信息,应明确描述买家预订商品时需获知的所有信息。

      此次规则变更确保了实际服务提供方具备经营相应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反该规定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将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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